时间:2024-12-22 栏目:志愿报考
为保障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等文件精神, 参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我院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负责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及至少5名本学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每组设组长1名,对本组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对考生专业素质、学术造诣、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人员、场地、设备、疫情防控等工作组织安排,并对参加复试的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明确其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四)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视复试准备情况而定。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五)在复试组织过程中所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安排不同场所、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复试,落实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始终把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采取有力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加强复试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为复试专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且复试场所人员间距不得低于1米。同时要提醒考生采取必要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我院会在复试前及时在官网(网址:http://www.arim.com)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复试专家由研究生办负责遴选,要求参加复试的专家必须达到副高级以上职称,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参与复试工作,原则上要求2021年招生的导师必须参加复试。研究生办负责组织对参加复试的专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复试要求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复试专家的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排查,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安排参加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人员、纪检人员培训。研究生办负责组织对复试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复试工作政策、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织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对所有复试考生选用统一的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复试前组织模拟演练,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有效。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为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复试前要求所有考生提交相关复试材料。考生须将复试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zdhy_yjsb@126.com),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考生复试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初步筛选、分类汇总,之后分发到各复试小组进行审核,保证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复试录取期间,选派纪检人员参加复试培训工作,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并对复试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机制接待考生反馈意见,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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